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司的大力支持!
遵照上海港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港危化品集装箱安全管理的通知》,现对进口危化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但不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限制的集装箱,操作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对象
自2022年7月1日00时起,对于上述危化品集装箱,进口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等,以下简称“进口客户”)需提前向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我司船代)申报相关信息。
2.申报方式及文件
进口客户需以邮件方式发送上述危化品集装箱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以及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填写规范参见样张,红色部分为需要填写的内容);
邮件主题:“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船名/航次+提单号”;
接收邮箱:docimp@penavico.sh.cn
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截止时间:船靠2个工作日前。
3.我司船代收到进口客户提交的申报资料后,会邮件回复“资料已收到”。如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务必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1-80332402
4.列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维持现有的危险品申报操作方式不变。
5.不在上述危化品集装箱之列的进口货物,需在递交进口换单资料时提交加盖收货人公章的《进口承诺书》。
请客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限申报,以免影响货物卸船、通关、提货等。因未及时提交申报资料导致的一切责任、后果及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后续相关码头操作如有调整,我司会及时通知。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pdf
附件2: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doc
附件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样张.pdf
附件4:进口承诺书(神原).doc
神原汽船(中国)船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07月 07日